宁夏“组合拳”舞活乡镇干部队伍
不久前,宁夏出台《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打出一系列“组合拳”,步步走实推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,为建设“四个宁夏”提供基层基础保障。
拓宽来源渠道,改善队伍结构。印发《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、放宽专业限制等七项措施,有效缓解乡镇“招人难、留人难”问题。近两年为乡镇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393名、选调生142名。
加强教育培训,提升素质能力。以落实《2010-2020宁夏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》等为抓手,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乡镇延伸倾斜。印发《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》,力争经过3-5年,使乡镇公务员素质能力有显著提高。
从严管理考核,促进履职尽责。在全区乡镇推行“两管三评一推优”管理考核机制,加强乡镇干部平时考核;实行政策倾斜,将乡镇机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%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严厉纠正乡镇干部“走读”问题的通知》等制度,加强对乡镇干部道德品质、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管理监督。
注重关心爱护,激发队伍活力。出台《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》。印发《关于全区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专门用于解决长期在乡镇工作、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职级待遇。制定《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设置、晋升条件、晋升后待遇和管理等作出规定,为基层公务员开辟新的职级晋升通道,总受益人数近4000人。